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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一曼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宜宾
招标公告
工程承包
发布时间: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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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一曼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翠发改发[2021]4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市翠屏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1]4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
  2.2建设地址:翠屏区白花镇一曼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5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水体景观打造,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碑林打造,总面积约247平方米;游客中心及党群活动中心改造,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停车场改造,总面积约340平方米,共有18个停车位;部分游步道改造,总长度约45米;景观及亮化工程、故居内部展陈改造等。
  2.4招标范围: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一曼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本次项目估算控制价:28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 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 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质,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 贰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27 00:00 至 2021-10-02 23:59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18 09: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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